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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2006-12-5 17:08:48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:

  根据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2004年第8号令)有关规定,现就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  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,企业投资各方应依法修改企业合同、章程,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一、附件二),按扩大企业经营范围的相关法定程序上报,并换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。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,应明确具体分销方式(批发、零售、佣金代理),并在申请时报送所经营商品目录清单。

 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,按照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审核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
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填写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/投资性公司增加分销经营范围上报申请表(见附件三)。

  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并开设零售店铺的,以及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非自产产品分销业务的,应按照8号令的有关规定审核。

  各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8号令规定的审批权限,受理或转报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申请。

  特此通知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务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00五年四月二日

 

  附件一:

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申请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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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企业名称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批准证书批准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号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进出口企业代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码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注册地址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投资总额 │       │   注册资本   │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上年度营业收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入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原经营范围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拟申请增加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经营范围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变更经营范围│    生产型企业    │             │

│ 后企业类型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    │   非生产型企业   │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拟设立异地店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铺数量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└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 

 

  注:生产性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后继续作为生产性企业的,其分销营业收入一般不高于企业总销售额的30%;转型为非生产型企业的,分销营业收入比例不作限制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法人代表签字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公章:

 

  本外商投资企业作如下保证:

  一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及其配套法规、规章。

  二、遵守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》。

  三、遵守进出口、分销相关的海关、外汇、税务、检验检疫、环保、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
  四、企业注册资本按合同/章程规定如期到位。

  五、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。

  六、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、准确的、真实的;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、准确的、合法的。

 

  附件二:

投资性公司/地区总部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申请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
│   企业名称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批准证书批准号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进出口企业代码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 注册地址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┤

│   注册资本   │          │ 缴付情况 │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┤

│注册资本中至少3000万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

│美元符合《外商投资举│     是     │          │

│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》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第8条的规定     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否     │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原经营范围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    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 拟申请增加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经营范围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

│   拟设立异地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│   店铺数量   │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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